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、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讲话中强调的“加快构建龙头企业牵头、高校院所支撑、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”精神。为充分发挥常州大学的学科特色优势和企校双方的整体优势,开创新时期中国石油科技新模式,中国石油与常州大学创建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—常州大学创新联合体”(简称“创新联合体”),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构建“产学研用”融合的企校协同创新模式。
创新联合体建设遵循“需求导向、全面开放、深度融合”的原则,为进一步落实创新联合体目标任务以及发展规划要求,突出理论技术创新的前沿引领性、核心技术突破的应用示范性、以及创新能力提升的重大标志性,现发布科技创新人才支持项目申报通知。
具体要求如下:
1、申报课题需面向国家能源重大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,聚焦在油气与新能源、炼化与新材料、安全与环保、过程与机械装备、系统与管理能力、CO2捕集与化学品转化等碳负排技术、传统能源与新能源耦合、多工艺过程耦合等碳耦合技术等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。
2、申请人须为常州大学在编人员,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(职称)或者具有博士学位,具有承担应用研究课题或者从事应用研究的能力。结合中石油产业发展,注重应用研究,鼓励在研究团队中与中国石油所属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合作申报。申请人及参与人员目前承担的省部级以上项目不得重复申报,承担创新联合体科技项目者不得申报。
3、按照《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—常州大学创新联合体”科技创新人才项目申请书》(见附件)的要求逐项填写,要求文字简练,表达清楚。
4、申报材料由创新联合体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评议后择优支持,一般要求在立项之后2年内结题,结题时需按要求提交结题报告并提供成果证明附件。
5、成果标注要求:文章类成果需标注有中文或英文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—常州大学创新联合体,(CNPC-CZU Innovation Alliance)”;专利、项目鉴定、获奖等知识产权类成果,其产权单位或完成单位需标注有中文或英文“常州大学(Changzhou University)”;其它项目类成果及人才类成果,其合作合同或批文中需标注有中文或英文“常州大学(Changzhou University)”。
6、项目经费支持额度不超过20万元/项,由创新联合体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,主要用于报销项目研究所需的材料试剂费、测试加工费(经济独立核算单位)、差旅费、知识产权事务费、学生劳务费等相关费用,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合理规划项目进度和经费使用进程。
7、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02月18日下午16:00,逾期不予受理,申请书用A4纸装订一式二份(文正楼610A),电子版发邮箱(cuiwl@cczu.edu.cn)。
联系人:崔老师
电话:0519-88519565
附件. 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—常州大学创新联合体”科技创新人才项目申请书
中国石油—常州大学创新联合体办公室